□上游新闻记者刘波 8月29日,来自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的消息,为进一步提升重庆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规范人行道附属设施空间设置管理,《重庆市城市道路人行道附属设施空间设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稿》提出,人行道附属设施不应侵占人行道有效通行空间的净宽、净高等限界,并保证设置后步行带宽度不小于2米,部分困难地段设置宽度可适当放低。 同时,不应擅自改变附属设施功能性质,不得擅自利用箱体、杆件等作为广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