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天下大足总第45期 >2022-08-18编印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
刊发日期:2022-08-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当前,我市正经历有气象记录以来罕见的连晴高温天气,我区正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为在极端天气下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大足区禁火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发布如下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2022年8月17日零时起至2022年8月31日24时止。
  二、封山区域:巴岳山沿线(大足境内全域),宝顶山、南山、北山、石门山、石篆山,高坪镇楠木林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国家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街、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镇街、有关单位或大足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区森林防灭火报警电话:43761995,43722238)。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