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记者苏畅
“旁边的农户修蓄水池占了我家的田地,还影响了我在田间地头的出行,需要你们村委会出面解决。”
“我们村民为投资人提供了劳务,投资人赖账不给劳务费,怎么办?”
……
日前,云阳县凤鸣镇福禄村,在“天平驿站”法治大讲堂上,驻村第一书记李严针对村民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随后结合这些问题与案例给大家宣讲《民法典》和《乡村振兴促进法》。像这样的法治大讲堂,该村每月都要举行一次。
李严是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四级高级法官,2021年5月被派驻福禄村任驻村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李严长期从事诉讼服务、综合调研、基层治理等工作,对于如何立足主责主业,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的切入点着力点,是他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在走访中,李严发现,当地群众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产生矛盾,有的矛盾经长期积压进而演变成群众性纠纷。“出现矛盾反映出农村干部群众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意识不强、能力不足等问题。福禄村需要有一个法治平台,让群众有个说理的地方,把小事化解在组上,大事化解在村内,农村社会才会更加和谐。”李严说。
身为一名法官,李严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决定把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作为驻村帮扶工作的重点。他向上级汇报了打造一个乡村矛盾调解平台的想法,该想法得到了市高法院领导的大力支持。随即,凤鸣镇党委、凤鸣法庭、福禄村党支部达成一致意见,去年7月,福禄村成功搭建乡村法治平台——“天平驿站”。
“天平驿站”设在福禄村便民公共服务中心内,旨在以普及法律知识、化解民生矛盾、解决实际问题,是融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等功能为一体的乡村法治平台。
“‘天平驿站’有什么实际作用,能给我们带来经济收益不?”该驿站建立之初,部分村民对“天平驿站”的作用持观望态度。
作用还真不小。成立不久,“天平驿站”就成功帮助当地村民化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缘起2017年底,福禄村何某某等37户村民与云阳县某农业公司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将108亩土地承包出租给该农业公司从事花椒种植经营,然而,合同签订后,村民按约交付土地,但农业公司仅支付了第一年的租金,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产业失败,该农业公司无力承担后续的租金支付,经村民多次催收,农业公司仍拒不支付。
37户村民找到了刚刚建成的“天平驿站”,希望帮助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天平驿站”调解委员会立即着手对该案件进行实地走访调查,通过多次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案情,查看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证据材料,在征得农业公司负责人意见后,调解委员会邀请凤鸣法庭法官上门调解,并协调双方当事人“坐堂会审”。
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法,双方最终自愿解除签订的租赁合同,农业公司以花椒树作抵押,赔付村民拖欠的租金,村民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这场持续了3年多的群体性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
有了第一次成功的案例,“天平驿站”的影响力在当地逐步扩大。驿站不仅发挥调解功能,还与县人民法院及派出法庭对接,开展院坝普法、送法下乡、“车载便民法庭”志愿服务等活动,宣讲全民反诈、疫情防控、道路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法律知识。农闲时间,驿站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选择村里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村民,将其培养成“法律明白人”,通过这一批人影响带动身边更多群众学法懂法用法。
“我们将以“天平驿站”乡村法治建设品牌为引领,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诉讼指导、诉前调解、巡回审判、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志愿服务等工作,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福禄村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