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渝报讯(记者 谭显全)日前,大足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了“徐某涉非法行医”一案。此案是首例由大足区卫健委移交公安部门查处的非法行医案件,也是大足区首例非法行医被判处刑罚的案件。
2021年2月,大足区卫健委接群众投诉举报,称“徐某为其治疗骨折,导致其感染,面临截肢的可能”。该委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经查,徐某在未取得医师职业资格的情况下,从2021年1月8日至12日,为熊某进行医治,造成就诊人双腿残疾,涉嫌非法行医。随即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经公安机关传唤、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认为:徐某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就行医,致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应当依法惩处。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