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车进城不再受限 新能源货车通行限制放宽
重庆推出促进汽车消费畅通物流运输10条便民惠企措施
□上游新闻记者宋剑
放宽皮卡车通行限制、便利冷链物流车辆通行证办理、推动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垫付资金……6月20日,重庆市公安局发布“促进汽车消费畅通物流运输10条便民惠企措施”,并从即日起正式实施。具体来看:
渝籍号牌皮卡车进城不再受限
重庆将在全市范围内取消渝籍号牌皮卡车(多用途货车)进入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城区限制,不需进行网上备案即可通行。也就是说,本措施施行之日起,对渝籍号牌皮卡车,全面取消进城限制,不受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城区载货汽车限行规定的限制。皮卡车通行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城区不再按照载货汽车限行管理规定进行网上备案,但仍需遵守工作日高峰时段中心城区桥隧错峰通行规定。
不过,对高排放皮卡车通行中心城区,需遵守高排放机动车限行相关规定通行;对非渝籍号牌皮卡车,仍按当前载货汽车限行管理规定通行,有临时通行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城区货车限行路段需求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在线申办临时货车通行码。
放宽新能源货车通行限制
自本措施施行之日起,悬挂新能源号牌的中型封闭式、厢式货车,不受载货汽车限行和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规定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中型载货汽车是指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的载货汽车,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重型载货汽车和低速货车。
厢式货车是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除翼开式车辆外,厢体的顶部应封闭、不可开启。
封闭式货车是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或两厢式的载货汽车。
继续推行节假日车驾管服务
企业及群众可通过“交管12123”APP、“重庆交巡警”微信公众号和各区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发布的周末、节假日服务信息,自主选择办理补换驾驶证等46项交管业务。
进一步降低企业上门服务条件,新车上牌由原来的50台车辆调整为30台。便利运输企业驾驶人驾驶证审验教育,为企业AB照驾驶人定制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节省时间成本,减少企业生产耽搁。
推动落实交通事故垫付资金
为畅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重庆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对依法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的,帮助向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转递救助申请,推动落实垫付资金,帮助解决交通事故医疗救助费用垫付等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