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要闻总第442期 >2024-03-26编印

提升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
大足区印发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工
刊发日期:2024-03-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渝报讯(记者毛双实习生宾振宇)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照护水平,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重要举措。近日,大足区府办印发《大足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2023—2025年)》(以下简称《任务分工》),整体推进育儿友好型社会建设,形成托育机构愿意办托、群众愿意送托的良好局面。
  按照《任务分工》,到2025年,大足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将达4.5个,其中普惠性托位数占比达60%,托位使用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从业人员持保育师、育婴员等级证书上岗率将超过90%。

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
  《任务分工》提出,2023—2025年,大足区将大力发展托幼一体化,支持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招收2—3岁的幼儿,有条件的可开设专区、增设托班。全区提供托育服务幼儿园数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分别达30%、35%、40%。
  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按照建设标准,以单独或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举办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福利性的托育服务。到2025年,大足区内至少有1家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
  支持鼓励各类托育机构开展普惠托育。支持鼓励城区内有关单位利用闲置办公用房、综合服务设施、党群服务中心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普惠性托育机构。到2025年,全区90%以上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至少建成1家普惠性托育机构。
  此外,《任务分工》还提出,支持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托育机构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服务。

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任务分工》指出,2023—2025年,大足区将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满足婴幼儿入托需求,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社会性等方面全面发展。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大足区除了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以外,同时将从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方面发力。
  加强家庭照护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基本公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工作,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专家咨询、直播互动等方式,开展家庭养育指导和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到2025年,全区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超过90%。
  加强“医育结合”。将婴幼儿照护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依托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定期对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指导。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对托育机构的婴幼儿提供健康服务,重点做好婴幼儿体格生长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心理和行为发育评估、眼保健和口腔保健、残疾儿童筛查等工作,探索建立医育共同体。到2025年,全区建成1家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托育机构的婴幼儿电子健康档案建设管理率达100%。
  加强托育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并指导区内职业院校加强婴幼儿照护有关专业建设,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支持开展校企合作。将托育服务行业人员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依法逐步实行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定期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托育服务职业技能大赛。到2025年,从业人员持保育师、育婴员等级证书上岗率超过90%。
  此外,大足区将按照托育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开展托育机构等级评定。做好重庆市托育服务示范机构复评和创建工作。
  《任务分工》还对强化政策支撑保障、加大综合监管力度等方面进行了说明。